各潛在投標人:
對以下問題予以澄清:
1. 2.3.4備注投標保證金及專用合同條款22.2條簽訂合同地在費縣,是否寫錯?
答:招標文件P12頁2.3.4投標保證金備注均修改為:“滕州2015農(nóng)飲鑄鐵管采購標6”、“滕州2015農(nóng)飲PE管采購標7”;專用合同條款22.2條合同簽訂地點為山東省滕州市。
標段6鑄鐵管材標:
2.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5條,樣品要求:切割面不準涂蓋。是否理解為光管,不涂瀝青漆,不噴鋅,內(nèi)襯不帶水泥襯?
答:不是光管,用正常生產(chǎn)的管材截取帶承口的一端。
3. 貨物清單里總價保留到百位,這肯定會造成明細報價與總價有出入,是否按照總價來執(zhí)行?
答:按照招標文件規(guī)定貨物清單總價保留到百元。結(jié)算按單價執(zhí)行。
4. 8.3條工程進度付款:是否指每批貨到工地驗收合格付該批次80%,驗收期是多長時間?
答:是的,管材到工地后即進行驗收。
5.審計驗收完付95%,審計驗收完是多長時間?答:工程全部完工計量完成后,即進行決算審計,大概所有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左右。
招標單位:滕州市農(nóng)村自來水工程建設(shè)管理處
招標代理:山東水務(wù)招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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